衡阳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团队至少1名核心成员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成员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2.团队科研成果五年内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项目工程化、产业化实施方案;
3.团队创办企业须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参加社会保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带头人个人股权占总注册资本30%以上。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占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