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城镇居民夫妻投靠入户(省内):
前往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户籍在本区(县)的夫(妻)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合法有效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
委托邮局办理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邮局揽投员携带,现场填写。)
2、户籍在绵阳城区的夫(妻)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合法有效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
6、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邮局揽投员携带,现场填写。)
(2)省外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需要前往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户籍在绵阳城区的夫(妻)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迁证》、《迁移证》(原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合法有效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
此项业务办理分三步:
第一步,在连人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第二步,群众在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群众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在连人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