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人才团队引进怎么办理?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一)单位申报。创新团队由引进企业、创业团队由团队创办企业填报《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表格在本办法附件中下载),向企业税务登记地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和审核,在《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同级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在《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同级党委人才办。
(三)项目评审。市、县两级党委人才办牵头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候选团队进行面试答辩、综合评分;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估其项目水平和创新创业业绩,确定候选团队及档次(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并在《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四)组织审定。市、县两级党委人才办将候选团队及档次报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支持申报表》返回人才服务窗口保存,人才服务窗口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批意见。
(五)签订协议。市、县两级党委人才办、依托(创业)单位和人才团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团队的总体工作计划、绩效目标、企业义务及相应的考核指标等,作为中期评估和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