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博士引进待遇有哪些?
根据衡阳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衡人才纪要〔2019〕1号)规定,驻衡省属高等院校(含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衡建联字〔2019〕1号)规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出台以来,驻衡本科院校及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生、高层次人才(55岁以下),2020年1月至12月31日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照《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5号)的规定给予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