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残疾人补贴监督管理办法
衡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行市政府领导下的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市、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范围和程度,对申请人的条件认真审查、审核,对实际残疾程度与残疾人证等级明显不符的要及时纠正。县市区残联对享受重度残疾人补贴人员,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电台、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无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审批或拖延签署初审、审核、审批意见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重度残疾人补贴手续的;
(三)贪污、挪用、扣押、拖欠补贴资金的;
(四)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村(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残联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