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才补贴政策
衡阳市人才补贴包括人才生活补贴以及人才购房补贴。
一、人才生活补贴
全职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按A类每人每年补贴30万元;B类每人每年补贴20万元;C类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D类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E类每人每年补贴6万元。最高享受期限为5年。
柔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在衡服务满2年、经考核评估通过的,按A类每人补贴30万元、B类每人补贴20万元的标准发放。同一企业柔性引进同一人才只享受一次。
二、人才购房补贴
对象范围:
在《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明确的补贴对象范围基础上,扩大至在衡阳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包括上述单位在7个县(市)、南岳区的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分设机构以及衡阳市直驻衡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
补贴标准:
(一)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一次性补贴7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一次性补贴50万元,高级人才(E类)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依据《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执行,分别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7万元、5万元、5万元。
(三)扩大后的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一次性补贴3万元,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一次性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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