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指南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凡我县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方式
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办理,申请企业对所提交的一次性扩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缴费当月起,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3)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申请(附件2、附件3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资金。无对公帐户或帐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五、受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115-118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0734-5823397
七、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有关规定
1、对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稳岗返还方式来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2、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身可以按参保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八、其它
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存在历史欠费的参保单位,补齐欠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