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职工:
①选择9.5%比例缴费的,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5%缴纳,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2%缴纳,建立个人账户。
②选择5%比例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市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缴纳住院医疗统筹费,职工本人不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缴费:
①选择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9.5%比例缴费的,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
②选择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5%比例缴费的,可参加住院医疗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
(2)大额医疗救助金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5元缴纳,职工个人按每人每月2.5元缴纳。
以个人身份缴费人员:每人每月5元。
2、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5%比例)的个人账户按照年龄分档次,以本人缴费工资或养老金的比例划入: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照3.1%划入;
(2)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按照4%划入;
(3)退休人员按照养老金的5%划入,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确定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