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和个体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对象:
本市户籍或取得绵阳市居住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固定收入,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基本保险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缴存对象按要求填写《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准备有关材料;
2、材料准备完整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为缴存对象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需准备的材料:
1、绵阳市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及相应人员类别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
2、纳税证明原件。
▷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持我市居住证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自由职业人员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原件。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还需提供:转业证明原件。
缴存公积金额度:
进城务工和个体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一经确定,当年保持不变,次年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要求重新核定。
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缴存比例:不低于16%,不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