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政策问答
问: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客观条件?
答: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国有土地上非单一产权并投入使用;满足安全条件的既有多层(四层及以上)住宅小区、商住综合楼等。
问: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答: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即满足主观意愿条件。
问:申请加装电梯有反对意见如何解决?
答:若有加装电梯利害关系人提出实名反对意见,申请人可先自行调节。楼栋党员业主应积极响应和支持增设电梯相关工作,基层党组织、社区、街道可参与协调。
问:如何确定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及实施主体?
答:本单元相关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代理加装电梯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全体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加装电梯工程全过程安全相关责任。业主代表或受委托人应对业主身份、房屋权属信息、签名的真实性负责。
问:加装电梯申请办理的窗口在哪里?
答:各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增设电梯申请,审核程序由工作机构内部流转,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结。松木经开区、白沙洲工业园区尚未设置政务服务中心的,暂由市住建局接件办理。
问: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标准多少?
答: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8万元、10万元、1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城(园)区财政各承担50%。2018年1月1日以后加装的电梯,按《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完成验收档案存档即可申领财政补贴。
问:加装电梯的后期维护保养怎么办?
答:楼栋业主在签订框架协议时,应该明确建设资金分摊方案、电梯运行后维护分摊方案和财政补贴的分配方案。对于已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楼栋可以依规申请房屋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