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资渠道
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转组成,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阶段,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居民医保基金实际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划转10%,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的启动资金。
(二)筹资标准
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0元/人年、政府补助30元/人年,医保基金40元/人年。今后筹资标准的调整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并按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筹资方式
1.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参保人数从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资金中划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同步收取、缴费方式一致。符合享受居民医保保费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条件的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2.政府补助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参保人数,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福彩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资金中划转。其中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经开区由各地区财政承担;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
3.医保基金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分别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
(四)基金管理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和社会的监督。1.预算编制与执行。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年度基金预算编制,根据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求,采用“二上二下”的办法,统一编制下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2.使用申报与拨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申报与拨付参照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申报拨付管理流程和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做好相应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