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20-26221396,020-82758916
承办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及拟引进人员应如实填报资料,确保申办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单位申报的引进人才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其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若查实参保单位具有虚构劳动关系或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将取消所属申报单位当年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入户的资格。同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根据事后监管的要求,区人社局对引进人才申报入户后半年内,不定期开展申报人的就业和社保关系情况核查工作。若核查中发现申报人在申报单位的就业和社保关系发生变化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申报单位当年出现超过5人及以上就业和社保关系发生变化的,下一年度不再列入总量控制类入户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