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援助对象为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兵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具体要求
一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导致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造成的;
二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导致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造成的;
三是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造成的;
四是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造成的;
五是遭遇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