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服务对象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用于支付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用,或用于支付本人、配偶或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用。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是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政策依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常政发〔2009〕176号)。
◆ 申报材料
(一)窗口申办
1.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本人银联借记卡;
4.缴费票据;
5.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直接反映出配偶、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如不能直接反映则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反映配偶、子女关系的户籍底册或常驻人口信息表)。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与窗口申报材料一致。
◆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1.申办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zrsj.cn/)网办大厅,按要求上传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申办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办理进度,并将收到短信提示告知材料审核结果;
2.材料审核通过,申办人将上传的材料邮寄至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受理经办;
3.办理成功,申办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及打印《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缴费提取单》并将收到短信提示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B区)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办结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收到邮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是否收费
否
◆ 窗口申办表单
《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缴费提取单》
◆ 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银行卡信息维护需携带银行卡,后期不作变更的,可不用带银行卡,系统默认之前最后一次的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支付在审核结算后第5个工作日到账;
2.申报资料有需要留存的,本人可留复印件备用。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661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