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我省厦门、漳州、泉州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存在向周边地区溢出风险,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岩,尤其是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厦漳泉等疫情发生地,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离岩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外出返岩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按我市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且不聚集、不聚餐、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暂停各类群众性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经审批同意的活动,主办方要做好参加人员的风险排查、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邀请涉疫地区的人员参加活动,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得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单位、个人需向属地报批。清明期间,倡导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避免人员聚集;祭扫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要落实好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宾馆(酒店)要严格查验旅客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时刻注意加强自我防护措施,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冷冻(藏)食品、快递包裹安全,非必须不购买,提倡无接触投递;适龄无禁忌人群,特别是3~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第三针加强免疫。
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官方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广大市民要从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及时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和风险提示,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落实有关措施或迟报、瞒报、谎报疫情的单位和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疫情防控大局行为的个人,将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