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年度内发生的零星救助医疗费用,需在下一年度6月30日前完成申请。
办理流程:
1.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准备好所需材料,可选择到社保村居服务平台或社保所进行提交。
2.社保经办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电话告知申请人原因,并将材料退回至申请人。
3.材料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费用拨付。
【拓展材料】
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1、特困供养人员
2、困境儿童
3、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建档立卡对象
6、低收入家庭成员
7、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