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政府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如何资助?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
2、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3、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
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50元;
5、已脱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2022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