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全国各地参加职工医保并已按规定转移到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退休的,男满26年、女满21年;
2023年退休的,男满26年6个月、女满21年6个月;
2024年退休的,男满27年、女满22年;
2025年退休的,男满27年6个月、女满22年6个月;
2026年退休的,男满28年、女满23年;
2027年退休的,男满28年6个月、女满23年6个月;
2028年退休的,男满29年、女满24年;
2029年退休的,男满29年6个月、女满24年6个月;
2030年及以后退休的,男满30年、女满25年。
(二)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