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地方特产2022-09-20 18:50:29智慧百科

云溪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云溪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救助对象: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孤独症儿童(少年)

  救助条件:(一)具有云溪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残疾儿童。

  (二)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救助标准:

  (一)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对象为听力损失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0-6岁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其中80%用于人工耳蜗产品费补助,20%用于术前复筛检查、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

  2.矫治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服务。主要手术适应症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

  0-6岁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2次。7-17岁按照0-6岁救助标准的50%予以救助。

  (二)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助视器。助视器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次1000元。

2.听力残疾儿童(少年)。为经评估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免费配发助听器,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次6000元,其中80%用于助听器(2台全数字助听器)产品费补助、20%用于助听器验配服务。

  3.肢体残疾儿童(少年)。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万元;矫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5000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假肢、矫形器购置费占60%,适配服务费占40%,其它辅助器具购置费占80%,适配服务费占20%。假肢、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助听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其它辅助器具适配每3年不超过1次。

  (三)基本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1次,时间不少于1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年不超过10个月,每人每月1500元,上限为15000元/年。7-17岁每年不超过6个月,上限为8000元/年。

  3.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可申请享受1000元的困难生活救助。

  救助流程:

  (一)评估

  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二)申请

  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区残联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三)审核

  区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对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福利机构收留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优先审核。

  (四)救助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定点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复印件报区残联备案。超龄或自行放弃康复的,定点康复机构须及时报告区残联予以注销。

  2.监护人就近就便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确需在非户籍地(非居住证办理地)训练,属岳阳市的,由区残联转介至市残联统筹解决;跨市(州)、省(区、市)的,须经区残联审核同意。

  3.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0-6岁残疾儿童,由残疾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康复,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福利机构不具备条件的,按程序转介至定点康复机构。

(五)效果评估建立完善评估机制。区残联应做好残疾儿童康复监测和督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康复效果评估。接受系统训练超过10个月的残疾儿童,经评估确无康复效果的,应告知其监护人,终止该项目救助。
本文标签: 残疾儿童  机构  残联  助听器  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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