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3.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职工个人不能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人员增加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6.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在新成立或变更事项发生30日内到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业务,按规定报送申报资料并填写相应表格;稽核科对提供资料有效的,应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办理。
办理地点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
电话:0816-2262237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一环路东段139号
电话:0816-2280070
绵阳市游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大厅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芙蓉·丽景龙居一楼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