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积分核定所需材料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二)网上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如有随迁人员,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三)窗口核验材料(预审排名靠前人员提交原件核验)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
(2)户口簿;
(3)身份证。
如有随迁人员,同时携以下材料核验: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负责部门】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积分制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各镇(街道)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负责申请材料预审、受理、资料录入等工作。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配合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消防、城管、交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参照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分别制定文化、体育等特殊技能人员,以及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积分指标体系,并根据当年下达的指标数量遴选拟入户人员。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核查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记录;办理入户手续。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