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指定莆田市秀屿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如下:10月11日—15日。
体检表(双面打印):【点此下载】
友情提示:
1.申请人应在体检当天早上8:00前空腹到指定医院集中登记(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其体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体检结论确定时间跨度较长,为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拟申请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果不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视为无效。
2.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精神执行,友情提醒:因个人原因(如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体检时应携带体检表(下载本公告附件3,双面打印)和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宽2.5cm*高3.5cm(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照片应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4.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由我局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