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秀屿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莆田市秀屿区;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莆田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扎在莆田秀屿的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莆田市秀屿区医院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30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认定机构均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辖地(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持材料信息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提交的个人承诺书及证件图片务必齐全合格、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申请人的照片需“三同”,即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贴的照片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指定莆田市秀屿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如下:10月11日—15日。
(三)确认、审核认定(全程网办)
1.确认、审核认定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审核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审核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2.确认方式:进入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掌上办”智能审批系统,登录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审核办理指南2022》。
申请人提交确认申请后,我局将在24小时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其《教师资格证书》将在确认审核事项办结后10日内根据申请人网报所选择领证方式(个人领取或邮寄)进行发放。
在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请关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如有其他变化将在此网站通知。
六、申请材料要求:【】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服从我局组织安排,关注公告中的各时间节点及通知,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效推进。
2.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需经过网上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公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咨询0594-5872810。
相关附件:扫码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