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城厢区2022年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城厢区或持有城厢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莆田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三)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可在我市各县(区)教育部门中择一办理;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由部队驻扎地所属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办理。
城厢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2691016,QQ群:96055225((符合城厢区认定条件的,网报后请立即进QQ群,便于接收后续通知))。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30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操作指南:请下载本公告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用户手册2022年》,还有疑问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栏目。
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认定机构均选择莆田市教育局;户籍在城厢区或持有城厢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认定机构均选择城厢区教育局。
2.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持材料信息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提交的个人承诺书及证件图片务必齐全合格、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申请人的照片需“三同”,即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贴的照片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宽2.5cm*高3.5cm)应为同一底版。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城厢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莆田市第一医院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预计安排在10月上旬。
(三)确认、审核认定(全程网办)
1.确认、审核认定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审核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审核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2.确认方式:进入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掌上办”智能审批系统,登录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审核办理指南2022》。
申请人提交确认申请后,各认定机构将在24小时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其《教师资格证书》将在确认审核事项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网报所选择领证方式(个人领取或邮寄)进行发放。
在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请关注QQ群(微信群)和电话咨询,如有其他变化将在城厢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公告栏通知。
六、申请材料要求:【】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服从各认定机构组织安排,关注公告中的各时间节点及通知,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效推进。
2.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需经过网上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公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认定机构咨询。
附件及原文:【点击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