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三、申报材料:
1.转入:
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参保凭证
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2.转出: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流程:
1.转入:
①参保人员或其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核实转入医保年限和个人账户转移金额,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中。
2.转出:
①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
②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③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的转移联系函后,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回寄给对方,并办理个人账户金额的转移。
五、咨询电话:
涪城区:2365782
游仙区:5037212
安州区:4336072
江油市:3258190
三台县:5226396
北川县:4821266
盐亭县:7120110
梓潼县:8215255
平武县:8825953
高新区:2553193
经开区:2843854
科创区:6284303
仙海区:2173288
市本级:234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