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单位或个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现金垫支报销申报表》;
4.门诊特殊重症患者门诊合规费用需提供:
①门诊专用票据原件
②门诊处方
③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④门诊病历
⑤检查及化验报告单
⑥其他资料。
5.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合规费用需提供:
①门诊专用票据原件
②备案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处方
③其他资料。
6.普通住院患者需提供:
①财政或税务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③出院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
④外伤患者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入院登记表》;
⑤个体参保人员及居民参保人员生育需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 其他资料。
四、办理流程:
1.门诊慢性病患者应在当年12月25日前,门诊特殊重症疾病患者应在费用发生1年以内,普通住院患者原则上在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申报并交齐资料;
2.窗口经办工作人员对所交资料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资料齐全的经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进入费用审核报销流程。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需核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