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工单位)。
哪些人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1.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职工;
2.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3.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参保对象
1.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职工:非全日制劳动者;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人员。
2.实习生: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3.超龄人员: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60周岁≤男性≤65周岁;
50周岁≤女性≤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