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在首次还款之日起申请首次提取,在还贷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贷款结清一年内可申请提取最后一次。
二.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
三.提取额度及提取次序:
1、贷款购房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申请时已还款额,再次提取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以主借款人提取时间计算)。
2、要求主借款人先提取,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的配偶可申请提取,且需在同一年度3个月内完成提取(建议两人同时办理,可授权一方代办)。
四.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五.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官网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烟台一手通、爱山东APP)。
六.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九.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热线:12329
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