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哪些服务?
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相关业务办理,暂停各项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
(一)暂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在职转退休、关系转移、个账清退的办理和个人权益查询等;
(二)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和其他地区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包括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疾病、特殊药品、住院及大病保险结算等;
(三)暂停自助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异地备案、个人权益查询等线上功能;
(四)暂停所有缴费渠道的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