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近日,根据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贯彻执行〈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药性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管理,执行全省统一的疾病认定标准。
强直性脊柱炎认定标准及认定资料
✪(一)认定标准
1.临床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腰痛、僵硬在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屈曲、侧弯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群。
2.放射学标准:双侧骶髂关节炎≥2 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 级。
✪(二)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放射学检查:X 线或 CT 或 MRI 检查显示双侧骶髂关节呈Ⅱ级及以上损害或单侧骶髂关节呈Ⅲ级及以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