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条件+流程)

地方特产2022-09-20 19:01:25智慧百科

南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条件+流程)

  注意事项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婚育、节育情况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地级市以上且流到省外的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育龄妇女;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

  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注: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点

  新华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

  地址:三兴路附近

  双桥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

  地址:223省道附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当日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本文标签: 婚育  流动人口  申请表  情况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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