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您以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