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1)提供房屋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2)提供规范的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
(1)提供房改专用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发票。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购房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房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