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其他条件:
1.买新房:购买南通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2.买二手房:购买南通市范围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自翻建房:在南通市范围内建造、翻建住房且另有住房抵押(包括第三方)。
可贷额度
1.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3.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4.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