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电子驾驶证的条件:
1、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时,允许申领电子驾驶证;
2、扣留、暂扣、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停止使用等驾驶证状态的(即法律规定不能正常使用驾驶证的),则不允许申领电子驾驶证;
3、驾驶证准驾车型、有效期、核发地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驾驶人需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照下载和出示使用:
出示
收到申领结果通知后,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APP,打开【电子驾驶证】功能,系统将自动下载驾驶证电子版,下载完成后即可出示。
注意事项:电子驾驶证上的签注内容涉及驾驶人个人隐私,请注意保护;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自动更新和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签注有(电子驾驶证的)“生成时间”和(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当前时间”,因此不建议截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