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办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22年清明节假期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自2022年4月3日(星期日)至2022年4月5日(星期二)共三天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2022年4月2日(星期六)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各银行网点公积金业务办理也按此时间安排。
放假期间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人工服务也将暂停(自助语音查询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南通公积金无房职工租住住房提取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市区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的,需同时提供南通市区和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县(市)(含通州区)的,只需提供租房所在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提示:如申请人未绑定银行卡,请携带一类银行借记卡。
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申请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