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针对大型企业社保费优惠政策规定

地方特产2022-03-21 01:50:05未知

2020针对大型企业社保费优惠政策规定

  湖北省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非湖北省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职工和所在单位。

  举例:我们是黑龙江省一家大型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请问能否退还多缴的社保费?

  答: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你单位5、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应该减半征收。如果你单位在政策出台前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你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你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本文标签: 单位  大型企业  部分  下限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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