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辽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辽源市全域范围内继续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市里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企业继续停业。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超市、药店、特需医疗机构之外,其他商户继续停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居家办公,除参与疫情防控和重点民生保障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其他必要的流动人员,需持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的工作证明出入。
三、全市居民小区(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1人外出采购必要的生活物资,有特殊出入需求的居民,由社区(村)从严管控。凡未参加3月20日全员核酸检测的,一律不允许出入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
四、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所有培训机构继续全部停课,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五、继续实行静态交通管制,除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外,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继续停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劝返,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静态管理解除时间以另行通告为准。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凡是不执行静态管理规定,破坏物理隔离设施、拒不配合管控要求及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