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烟台市惠残政策》:
“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目前,一级、二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三级、四级为每人每月149 元(芝罘区、长岛区为17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一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9元(长岛区为158元)。符合以上两项条件,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与相关部门政策规定不能重复享受的除外。(市民政局:6241778)
低保残疾人家庭取暖费和电费补贴
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每年享受600-1600元取暖补贴。低保残疾人家庭每月享受15度电的补贴。(市民政局:628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