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跨省转出办理材料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3.办理转入时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单;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4.转入基金的请到基金科确认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入;转出基金的请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后到基金科办理基金转出。
二、医疗保险
1.市内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养老转移。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流动前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凭证,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出示凭证第三联。
温馨提示:
1.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机构(南通社保)打印个人参保缴纳凭证,再把凭证交给现在的参保机构,申请转入,通常45天可以完成转入。
2.社保缴费证明需要持参保人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卡。
注: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写一份授权给代办人。
另外如果您在社保缴费、转移等业务中等方面存在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