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一、跨统筹区社保转出:
携带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带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可办理异地转移,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先到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再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缴费凭证和申请一并交给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
二、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步骤: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就业城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就业城市的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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