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阳城建热力《关于收取2022-2023年度采暖费的通知》:
供热报停: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本采暖季不用热的用户应在10月17日之前办理停热手续。
1、可在城建公众号“自助服务”办理,输入收费系统中预留的电话号码验证后报停;
2、持“供热缴费信息卡”到公司收费大厅1、2号窗口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停的用户,在试压及供热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莱阳城建热力《关于收取2022-2023年度采暖费的通知(原莱阳东昌区域)》:
供热报停: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本采暖季不用热的用户应在10月17日之前办理停热手续。
1、可在城建公众号“自助服务”办理,输入收费系统中预留的电话号码验证后报停;
2、持“用热证”到公司(原东昌收费大厅)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停的用户,在试压及供热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