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7月】
特困人员供养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
一.南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1.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1040元/人·月。
2.海门市、启东市1010元/人·月。
3.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880元/人·月。
(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
1.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2025元/人·月。
2.海门市、启东市1945元/人·月。
3.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1795元/人·月。
【拓展】
(一).南通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集中供养标准为26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为185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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