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技能培训
取证类型:
技能等级证书
适用对象及培训主体: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内的企业在岗职工及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此类适用对象培训主体为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
补贴项目及标准:
参加《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中的职业培训项目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补贴方式:
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个人出资培训的,直补个人;企业自主开展免费培训的,补贴至企业;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培训的,补贴至机构。
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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