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注:
1.缴存所在地以区、县(市)划分。
2.直系亲属间租房不可享受租房提取政策。
二.南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1.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限内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3.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最高额度为每人每月900元。
三.南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商品住房:提供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注:
1.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市区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的:
需同时提供南通市区和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县(市)(含通州区)的:
只需提供租房所在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四.南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流程
1.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2.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勘察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于情形复杂,3个工作日无法完成核查的,可由申请人出具承诺书,采取先办理提取、后核查勘察。
4.对出租名下唯一住房、多人租赁同一套住房等申请提取的租赁情形,要严格审核租房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