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2.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购房资助。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对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的博士和硕士给予扶持:
1. 博士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120万元;
2. 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五)工作流程
1.注册认证。符合条件的人才登录“我的常州”APP注册并实名认证,提出申请。
2.数据比对。运用金保系统数据、人才地图数据、房产交易数据检索比对申请人的社保、学历、购房等信息,产生资助发放的人才名单。
3.制定方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资助方案,报市创新委备案。
4.下达资金。市财政局根据最终资助方案下达资金。
5.系统无法比对数据的,由申请人根据提示,补充上传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