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补贴申请人须为本市户籍人员或在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为机动车实际购买人;
(二)机动车销售企业需在常州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6月10日(含)之后;
(三)机动车需在常州登记上牌。
★ 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申请人本人银行借记卡。
★ 本次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采取线上自主申报的方式,按申请提交时间顺序锁定补贴名额;当余额不满足发放规则时,活动自动终止。
注意: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发票及行驶证、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