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变动
1.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符合条件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将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2.《办法》所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所指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将这两部分人群纳入工伤保险,将进一步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3.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符合条件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的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支付等系列流程,进一步提升利企惠民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工伤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南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变动实施时间
2021年2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