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
取证类型:
技能等级证书
适用对象及培训主体:
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捕渔民等六类人员。此类适用对象培训主体为社会培训机构。
补贴项目及标准:
参加《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中的职业培训项目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补贴方式:
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个人出资培训的,直补个人;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培训的,补贴至机构;对“职业院校在校生”采取项目化方式培训,直补培训机构。
管理部门: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申请
(一)申请。通过资格认证、报名确认的个人、企业、培训机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省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申请补贴。
(二)审核。人社经办部门于每个季度后10日内(逢节假日顺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
(三)支付。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企业、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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