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申请条件及申请须知
一、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无住房;
(二)至少有1个家庭成员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我市A+、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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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申请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由具有A+、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三、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不能申请人才住房。
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的),不能申请人才住房。